2008年8月31日 星期日

830 凱道 嗆馬


830...馬英九上台百日,不管做的如何相信大家心裡有數,股市92XX跌到70XX,股市市值減少了5兆七千億,還能把馬先生上台後的損失也算到阿扁頭上,實在是太有才了。

如果沒辦法解決阿扁的爛攤子,成天在那邊說是阿扁的錯~那幹麼要換總統,反正還不是繼續爛!當初投給馬先生的七百多萬人,就是想要讓馬先生能夠把台灣帶到更好的境界才投給他的吧,結果現在....唉!

台灣不靠中國就會倒嗎?那當初蔣式父子為什麼還成天想要反攻大陸呢?也因為這樣,830才會舉辦百日嗆馬,希望馬先生不要成天想要靠中國來救,還是說想要靠美國人來救?

所以在830這天,我就也上街去跟大家一起表達一下意見,下面跟大家分享一些圖片。

年紀8X歲的老婆婆也走上街頭一起參加,辛苦了!


就算馬先生沒有綠卡,女兒也是米國公民呀,隨時可以跑到米國去依親,為什麼不叫女兒們回台呢?難道這就是罪不及中國妻孥嗎(台灣人不適用)?


這次活動東西區都有路線,我是從西區這邊過去的,畢竟東區還是遠了點..XD


看到這個招牌寫的還真是貼切呀,米國人慶安姊姊為什麼還不還錢?連先生也有在國外置產、開了帳戶,就不算洗錢?真的是只准中國人放火,不准台灣人點燈呀!


成天在那邊反貪腐,罵阿扁洗錢貪污,難道不知道現在立委已經過多多多數了嗎!想要立什麼法就可以立呀!還是說怕立了陽光法或財產來源不明罪之後,結果抓到自己...ㄎㄎ


馬上真的股市就倒,不過搞不好現在還不算真的倒勒,請大家繼續期待吧!外資持續的匯出,就看中資會不會進來嚕!


一堆媒體、名嘴在那邊爆料,最好是可以沒有證據亂放話,難道台灣那麼多人都有言論免責權嗎?原來出了立法院也可以呀?


這是走到一半的時候,有位歐巴桑跑來找我合照(羞),原來我也算名人了!XD


後來一問之下才發現,合照的重點居然是在衣服...「恁爸係台灣人」這句果然有POWER呀!


在這個活動中,看到了許多的長者參與其中,但像我這樣年紀的人還算是少數,其中有位80多歲的老先生對著我說:以後就靠你們年輕人了!這時候,我心中突然有股莫名的憂傷,為什麼我們要讓這些年長的長輩們這樣為生活在台灣土地上的人民操心,為什麼不能讓他們過著舒適的生活。

這一切的一切,可能都是我們年輕人努力不夠,沒辦法讓長輩們放心過生活,這時候覺得心中有好大的無力感呀!如果馬先生能夠不要一直想要依附中國,甚至想要搞到台灣不得不仰中國鼻息,而能夠想辦法修復台灣人民彼此的情感,這樣應該就不會讓這些支持台灣的人有這麼大的危機意識了吧!不過這一切的一切應該只是我個人在幻想吧!Orz

P.S.補上一張809的綠正妹照,請大家以後有機會還是要出來走走呀!






  • 留言者: 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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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2008-09-01 23:42:37

妳妹的文筆不好


複製你的文轉貼


 







  • 留言者: 小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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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2008-09-03 00:13:29

其實我的文筆也不好~把自己心中的感想寫出來就對嚕!


2008年8月25日 星期一

希望 財產來源不明罪 儘快立法


最近很熱門的應該就是阿扁"洗錢 (wiki:洗錢,又稱洗黑錢,指的是將犯罪或其他非法手段所獲得的金錢,經過若干方法以「洗淨」為看似合法的資金。洗錢常與經濟犯罪、毒品交易、恐怖活動及黑道等重大犯罪有所關連,也常以跨國方式為之。)"的新聞案件了,現在中國黨跟民進黨也因為民心所向,不得不儘快研議出合適的法律,並且立法通過,而且現在中國黨立委佔有絕對優勢,想要讓個法案應該不是一件難事才對。

...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表示,總統馬英九若真要肅貪,立法院應儘速訂定財產來源不明罪。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代理書記長張碩文今天表示,財產來源不明罪有立法空間,黨團近日會研議是否列為下會期優先法案;黨籍立委呂學樟認為,財產來源不明罪規範對象應以公務員為主。 ...


...對於立法增訂「財產來源不明罪」一事,國民黨立院黨團表示,此修法可列為下會期優先法案,民進黨立院黨團對此也表示歡迎,希望國民黨團可以付諸實行。...


其實我個人對這個法條,也覺得應該要儘快立法通過實施,而且罰則不能太輕,一旦查到就要給予嚴重的懲罰。包含了:
1.帳戶範圍不分國內或境外(境外就像什麼開曼群島維京群島之類的)
2.關到頭髮生蝨子
3永不得減刑假釋
4.所有財產充公,包含轉給二姑媽的三姨丈的四表妹的先生的親家的小姨子,所有轉帳經過的帳戶也要給予適當的懲罰

除非能夠提出有力的證據,否則都要接受處罰,唯有這樣,才能夠有效嚇阻這類可惡的行為再度發生,也稍稍能夠平息全民的怒氣。

再來呀,關於要不要有追訴期這個問題,我個人是覺得最好是不要,而且追訴期最好要訂到一百年(這樣應該幾乎都可以追到人往生吧),而且還要溯及既往,從國民政府轉進來台後就要開始查,如此才不會給人不公不義的印象,台灣也才能夠實際走入廉能政府的範疇,而台灣的人民也才能夠繼續在大有為的馬先生領導下,好好享受馬先生的633政策呀。



2008年8月20日 星期三

貪污就抓去關 不要隨便放話


深深覺得住在台灣的很多人都很容易受到媒體的影響,只看到媒體報導阿扁洗錢,然後就一直在罵阿扁。我也不覺得阿扁不能罵,但是自己的錢沒人規定不能匯到海外吧...要是查出來有罪判定在來罵也不遲。但是明明還沒確定呀,為什麼一堆人在那邊未審先判,這樣是不是違背了偵查不公開的原則呀?難道遇到阿扁就會自動忽略這條嗎?

(為什麼洪委員會拿到機密公文這也是讓我很納悶的一點,立法委員可以這麼容易拿到這類公文嗎?)

今天的自由時報有讀者投稿....大致列出如下:
...一、密碼帳戶:瑞士、列之士敦、BVI、 Bahamas、Channel Island等地銀行都有此項業務,存款人沒有戶名,僅有帳號及密碼。

二、理財專戶:國際前五十大銀行主要賺錢業務是理財,理自己的財或替客戶理財,理財所得會比利息高出數倍之多。理財一定有一位經理人負責和客戶聯繫,經理人可從客戶所得中抽取豐盛的佣金,經理人轉換銀行把客戶帶走是常事。

三、開設理財專戶時,必須填寫資金來源宣示書以及資金來源查詢授權書。

從瑞士銀行及官方的行動和陳前總統及前第一夫人的說明中,可以判斷他們在瑞士或新加坡銀行開設的,是理財專戶, 且隨經理人轉換銀行而換銀行,同時可以確定是非密碼帳戶,也填寫應有的文件。...

要是阿扁那些錢是密帳的話,應該要用密碼帳戶才不會被抓到吧!這幾天股市下跌多少點好像跟全民一點關係都沒有?不過應該要趁現在民眾的焦點都被轉到政治人物反貪腐上的時間點趕快通過陽光法案、財產來源不明罪、...,這樣要辦阿扁的話也可以找到法條來辦,不然光靠中國黨政府跟中資媒體在那邊放話也不太好辦!



  • 留言者: 台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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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2008-08-21 08:45:11
「未審先判,這樣是不是違背了偵查不公開」?
首先先告訴你,這無關「偵查不公開」應當是有違「無罪推定原則」。

再來,合法的錢,不合法申報、不存在國內,卻反其道而行,人民與媒體都有權力「合理的懷疑」他是做了某些違法的事情;就像你可以「合理的懷疑」他一點都沒錯一樣。

最後,立委有調查權,加上特殊的文化,要拿到什麼資料可能不算太難;不過可信度有多高就不是一般人可以得知的了。






  • 留言者: 小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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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2008-08-22 00:30:33


謝謝大大的指教!

應該是我少打了幾段話,才造成您的誤會了,"關於承辦檢察官慶啟人前陣子從瑞士返國後召開的記者會,這樣是不是違背了偵查不公開的原則"...所謂偵查不公開,不就是還在找證據的時候,不應該時常再向媒體報告進度嗎?

至於無罪推定,這是法官法院在用的詞句,一般民眾不需要也不必對某人"無罪推定"吧!

至於任何人要懷疑阿扁做了違法的事才要把錢放國外,這也是個人的自由,我也尊重嚕!

再來要說明一下,我並沒有懷疑阿扁都沒錯,而是覺得如果阿扁犯了罪,那需要判刑就判,我還希望要是阿扁真的貪污,那最好判重一點呢!

最後說幾句,立委有調查權?哪時候修的法我怎麼不知道呀?很多立委本身就被起訴了,有什麼資格去調查他人呢?難道要叫被起訴的立委自己調查自己嗎?

P.S.好像打的快比本文還多了 XD,感謝大大讓我將自己的思緒整理的更深入。



2008年8月16日 星期六

Jupiter - Hirahara Ayaka


今天聽到一首不錯聽的歌,裡面的詞句更讓人感動,特別在這邊紀錄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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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piter - 平原綾香  (Hirahara Ayaka) 歌詞

Every day I listen to my heart

我不是孤單一個人

在內心深處,我們彼此相繫,越過無盡的時間

閃耀的星星告訴我,曾經看過的奇蹟

Every day I listen to my heart

我不是孤單一個人

在這遼闊宇宙的懷抱中我能用這雙手作些什麼呢?

讓我觸碰痛楚,靜靜閉上雙眼

比失去夢想還要悲傷的事,就是不相信自己

為了學習愛

如果感到孤獨的話就不會有沒有意義的事發生了

在心的寂靜之中,把耳朵澄清

如果能呼喚著自己的話,那麼到哪裡就都無所謂了

你所流下的那些眼淚,是我所珍藏的東西就是現在

緊緊地擁抱自己,感受那屬於生命的溫度

在我們之中,不管是誰都不是孤單一個人的

事實上我們是一直被愛著的啊隨心所欲的生活

追求閃亮的未來,我要永遠歌唱下去,只為你一個

 


2008年8月7日 星期四

Office 文件打不開 怎麼辦


最近在開啟一個重要的Office 文件時,突然出現一個可怕的畫面(Word 無法讀取此文件),而且不管檔案重開幾次都無效,「顯示說明」裡面寫的資訊也看瓏無,這驚人的畫面就給大家看看:

難道我之前的心血就這樣白費了嗎?當然不行,所以就去網路上GOOGLE一下,果然皇天不負苦心人,總算被我找到解決的方式,以下來大致說明用法:一開始當然要開啟空白的Word檔案(或Excel、Powerpoint依你自己的檔案類型來決定),接著重頭戲來了:
01.「開啟舊檔」
02.選擇所要開啟的文件(就是前面提到壞掉的文件Orz)
03.點選「開啟」右邊的箭頭
04.選擇「開啟並修復」
05.接下來就可以看到久違的文件內容~恭喜!(我自己是OK啦,不過也沒其他檔案好試,所以也不知道是不是每次都會成功)



當檔案救回來之後,可以趕快存成另一個檔名(想要直接蓋掉也可以),這樣以後就可以繼續快樂(or痛苦)的完成作業了。

P.S.建議重要文件還是要備份,或是每次只要有修改就另存新檔,才不會發生文件死掉的這種慘案!